因應疫情,本校110學年度第1學期「清寒學生助學金」申辦作業截止日延期至110年7月15日,
學生申請資料可採郵寄申請(申請者請確保資料於7/15前寄達系辦)。
申請表內「導師簽名」欄可免簽。
本系即日起開始受理110(1)清寒助學金申請,相關規定如下。
一、申請資格:符合下列條件且有意願進行生活服務學習。
本校在學生(含延修生)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符合以下各款條件之本校學生:
(一)在學且未辦理休學者。
(二)1.學士生、研究生一、二年級: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及格。
2.學士班延修生、研究生三年級以上:歷年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格。
(三)屬下列類別之一者:
A.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者(申請人與家長合計),
B.符合就學優待減免者,
C.家庭突遭變故致使家庭經濟艱困者。
(四)未請領:
1.本校生活助學金
2.原住民族學生工讀助學金、原住民族學生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
3.其他具有服務學習性質助學金
二、申請資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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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 同 |
申請表 | 生輔組網頁=>表件下載=>獎助學金 |
| 戶籍謄本 | 申請截止日前三個月內請領之戶籍謄本。未婚者應含學生本人、父母或法定監護人;已婚者應含學生本人及配偶。戶籍不同者則須分別請領且記事欄不可省略。 | |
| 前一學期成績單(一年級新生及轉學生入學第一學期免附) | ||
| 護理學系學生申請各項清寒獎(助)學金基本資料表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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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 申 請 資 格 |
□A資格 | 最近一年「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」及「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」(計列範圍同戶籍謄本說明) |
| □B資格 | 政府核發之各類就學優待減免證明:本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、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或孫子女。 | |
| □C資格 | 相關證明文或資料。 | |
三、申請流程:
1.至「學生資訊系統」校正個人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。
2.至「學生事務處獎(助)學金系統」:
(1)搜尋「清寒助學金」項目,登錄取得預約序號,填入申請表,
(2)於「個人設定」頁面填註個人金融帳號。 (http://smis.fju.edu.tw/fjugrant/)
3.填妥申請表(含登錄助學金系統取得的序號)並備妥相關資料。
4.請班導師填寫審核意見。
5.繳交相關資料至系辦(缺件恕不受理)。
四、申請資料繳交截止時間:110.06.08(星期二)16:30。
※ 清寒助學金屬「附服務負擔」性質,即領取助學金同學需進行生活服務學習:
-服務學習時數:每月應服務30小時。
-服務學習地點:所屬學系分配。
※ 清寒助學金每月發給6,000元,每期以3個月計(109年3月~5月)。
※ 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並無對價關係(非時薪概念),同學與學校亦非勞僱關係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