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系即日起開始受理109(2)清寒助學金申請相關規定如下。

申請資格:符合下列條件且有意願進行生活服務學習。

   本校在學生(含延修生)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符合以下各款條件之本校學生:

   (一)在學且未辦理休學者。

   (二)1.學士生、研究生一、二年級: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及格。

         2.學士班延修生、研究生三年級以上:歷年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格。

   (三)屬下列類別之一者:

A.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者(申請人與家長合計),

B.符合就學優待減免者,

C.家庭突遭變故致使家庭經濟艱困者。

   (四)未請領:

1.本校生活助學金

2.原住民族學生工讀助學金、原住民族學生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

3.其他具有服務學習性質助學金

申請資料:

申請表 生輔組網頁=>表件下載=>獎助學金
戶籍謄本 申請截止日前三個月內請領之戶籍謄本。未婚者應含學生本人、父母或法定監護人;已婚者應含學生本人及配偶。戶籍不同者則須分別請領且記事欄不可省略。
前一學期成績單(一年級新生及轉學生入學第一學期免附)
護理學系學生申請各項清寒獎(助)學金基本資料表

A資格 最近一年「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」及「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」(計列範圍同戶籍謄本說明)
B資格 政府核發之各類就學優待減免證明:本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、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或孫子女
C資格 相關證明文或資料

申請流程:

   1.至「學生資訊系統」校正個人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。

   2.至「學生事務處獎(助)學金系統」:

       (1)搜尋「清寒助學金」項目,登錄取得預約序號,填入申請表,

       (2)於「個人設定」頁面填註個人金融帳號。 (http://smis.fju.edu.tw/fjugrant/)

   3.填妥申請表(含登錄助學金系統取得的序號)並備妥相關資料。

   4.請班導師填寫審核意見。

   5.繳交相關資料至系辦(缺件恕不受理)

申請資料繳交截止時間:109.12.29(星期二)16:30。

※ 清寒助學金屬「附服務負擔」性質,即領取助學金同學需進行生活服務學習:

   -服務學習時數:每月應服務30小時。

   -服務學習地點:所屬學系分配。

※ 清寒助學金每月發給6,000元,每期以3個月計(109年3月~5月)。

※ 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並無對價關係(非時薪概念),同學與學校亦非勞僱關係。

輔仁大學清寒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

清寒助學金申請書

護理學系學生申請各項清寒獎基本資料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