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推薦條件:
1.專科(含)以上畢,具中華民國國籍。
2.操性甲等(達八十分)、學業及實習承積在七十五分已上、身心健康者。
二、進用方式:
1.若未具護理師證書者,以「實習護士」進用。
2.經學校推薦者,參加甄試復即安排報到日期。
3.報到相關手續由護理部通知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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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有意願申請的同學將歷年成績單及連絡方式(班級、email及手機)交給業務承辦老師
系上受理申請截止時間:即日起至111年04月13日中午1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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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:111.03.23
